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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384/2021-88313 文号
成文日期2021-01-14 发布机构县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384/2021-88313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01-14 10:26 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点击查看解读

一、总体情况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门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透明度:一是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安全的要求,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安全,使政府网站发布内容做到了规范安全和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1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还需注意实效性。针对这些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认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拓展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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