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州市三门县应急管理局(三门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拥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负责编制、完善核电事故场外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编制县内核电事故场外应急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应急响应工作。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8)组织执行上级有关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应机构的工作。
(19)依法承担全县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三门县应急管理局(三门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台州市三门县应急管理局(三门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
二、台州市三门县应急管理局(三门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三门县应急管理局(三门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04.6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7.17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4.6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0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85万元,占收入合计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52万元,占79.85%;项目支出202.29万元,占20.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3.8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6.32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2.22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0万元,占9.0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9.50万元,占1.9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64万元,占7.97%;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33.93万元,占3.39%;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7.47万元,占1.7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9.98万元,占6.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8.81万元,占69.9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7.54万元,支出决算为99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2万元,支出决算为7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3万元,支出决算为2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5.87万元,支出决算为5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4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8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8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应急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595.92万元,支出决算为6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用经费6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1%。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10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主要原因是用于避灾场所检测费。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预算的81.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三公”经费支出的原则,控制经费的使用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占52.73%,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3.14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占47.2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3.59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除了正常的燃油费,其它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的76.2%。主要用于接待省局、市局和各县市局领导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三公”经费支出的原则,控制经费的使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累计31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局、市局和各县市局领导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315人次,38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8%。
组织对“智慧用电项目奖”“安全月宣传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万元。其中,对“智慧用电项目奖”“安全月宣传经费”等项目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比较明确,项目效益较好,但是,“智慧用电项目奖”企业宣传力度不够高,覆盖率较低。“安全月宣传经费”项目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 三门县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智慧用电项目奖 | ||||||||||||||
项目负责人 | 娄卫平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01--2019.06 | ||||||||||||
联系电话 | 83339053 | 地 址 | 总工会大楼8楼 | ||||||||||||
项目实施概况 |
深入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综〔2017〕74号)和《关于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的通知》(台安委〔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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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88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88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财政资金 | 13 | 省财政资金 | 13 | ||||||||||||
市县财政资金 | 175 | 市县财政资金 | 175 | ||||||||||||
其 它 | 其 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64.4 | ||||||||||||||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175 | 64.4 | |||||||||||||
支出合计 | 175 | 64.4 |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实现效果(项目执行情况) | 权重 | 自评 得分 | ||||||||||||
(1)项目内部控制(项目责任是否明确,有无设立相关经办人及风险点) |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 10分 | 9 | ||||||||||||
(2)2019 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产出目标 | 数量 | 282家 | 对282家安装了智慧用电的企业进行了补助。 | 30分 | 28 | |||||||||
质量 | 优 | 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 |||||||||||||
效益目标 | 经济效益 | 降低企业发生火灾风险,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 降低企业发生火灾风险,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 30分 | 28 | ||||||||||
社会效益 | 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 用电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同比明显下降。 | |||||||||||||
(3)执行率 | 34% | 30分 | 11 | ||||||||||||
合计 | 100分 | 76 | |||||||||||||
评价等级 [ 好(S≥90)、较好(90>S≥80)、一般(80>S≥60)、差(S<60)] | 一般 | ||||||||||||||
存 在 的 问 题 |
企业宣传力度不够高,覆盖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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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措 施 |
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修改补助制度,能够覆盖更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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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
娄卫平 | 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 三门县应急管理局 | |||||||||||||
县应急管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智慧用电项目奖及安全月宣传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智慧用电项目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6分,自评结论为“一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万元,执行数为64.4万元,完成预算的3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282家安装了智慧用电的企业进行了补助;二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企业宣传力度不够高;二是覆盖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完善补助制度,能够覆盖更多的企业。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 三门县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安全月宣传经费 | ||||||||||||||
项目负责人 | 叶卫平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01--2019.12 | ||||||||||||
联系电话 | 13968509964 | 地 址 | 总工会大楼8楼 | ||||||||||||
项目实施概况 |
每年6月份为“全国安全生产月”,主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每年在县大型广场及各乡镇进行巡回、培训、发放宣传用品及有关法律法规,电影下乡,手机短信等活动。按照省市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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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7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7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财政资金 | 省财政资金 | ||||||||||||||
市县财政资金 | 17 | 市县财政资金 | 17 | ||||||||||||
其 它 | 其 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14.73 | ||||||||||||||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印刷费 | 1.16 |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13.54 | ||||||||||||||
劳务费 | 0.03 | ||||||||||||||
支出合计 | 14.73 |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实现效果(项目执行情况) | 权重 | 自评 得分 | ||||||||||||
(1)项目内部控制(项目责任是否明确,有无设立相关经办人及风险点) |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 10分 | 9 | ||||||||||||
(2)2019 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产出目标 | 数量 | 举行了一次现场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安全知识读本1000多本,张贴宣传挂图、主题招贴画等110幅。 | 3000人参与了现场咨询。 | 30分 | 27 | |||||||||
质量 | 无 | 无 | |||||||||||||
效益目标 | 经济效益 | 无 | 无 | 30分 | 27 | ||||||||||
社会效益 | 提升了企业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 提升了企业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 |||||||||||||
(3)执行率 | 86.6% | 30分 | 26 | ||||||||||||
合计 | 100分 | 89 | |||||||||||||
评价等级 [ 好(S≥90)、较好(90>S≥80)、一般(80>S≥60)、差(S<60)] | 较好 | ||||||||||||||
存 在 的 问 题 |
安全月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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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措 施 |
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安全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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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
叶卫平 | 综合协调科科长 | 三门县应急管理局 | |||||||||||||
安全月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的8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举行了一次现场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安全知识读本1000多本,张贴宣传挂图、主题招贴画等110幅;二是提升了企业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安全月宣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9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