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三门县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环发〔2019〕21号)和《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20〕12号),全面提升我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6%以上。
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县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8%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1. 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填报。要以第二次全国污普数据为基准,梳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名单,全面组织开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登记。
2.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引导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橡胶制品、服装加工、熔炼铸造、造纸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保证2020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到5%。
3. 加强项目审批把关。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
4.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工业边角料综合利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支持跨区域合作。
5.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行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
6.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深入推进三门县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转运项目,2020年8月底前全面建成县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并投入正常运行,以收集单位为申报主体实现“闭环”管理。鼓励将实验室废物、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统筹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
7. 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鼓励以县域为单位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分拣中心,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作用。
8. 加强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产生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应依法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申报、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实行“动态清零”,工业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应不超过一年,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计划、台账登记、转移联单、自行监测、应急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可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指导服务,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
9. 强化危废处置单位整治提升。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加快落后淘汰,依法查处存在超标排放的单位。优先支持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改建扩建。
10.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物流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工业危险废物运输,推动固体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承担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的单位要如实记录并开展系统申报,与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做好交接记录,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畅通工业危险废物合法转移渠道,严禁人为设置行政壁垒。
11. 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资金流环节的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2020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两家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审计。
12.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固废管理台账、固废转移联单的电子化。加强危险废物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运行,及时排除预警情况。加快信息共享,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GPS轨迹图的实时比对;及时分析电子台账与纳税申报信息,对未如实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及时追征环境保护税。
13.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将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监管作为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要内容,开展“清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生态环境、公安、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及时查处固废乱倾倒行为。加大对废旧资源回收站点的排查,取缔无证经营、环保不达标站点。强化网格化管理,督促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加强环境巡查,对发生在属地的固废违法倾倒案件即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开展联合惩戒。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涉工业固体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指导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沟通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调度。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度,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相应考核中扣分。
附件:1. 三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重点项目建设清单
2. 三门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3. 三门县工业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
附件1
三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重点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年处置4万吨废矿物油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 | 综合利用4万吨/年废矿物油 | 2020.12 | 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县发改局 |
2 | 三门县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 | 服务三门县全域范围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 | 2020.8 | 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附件2
三门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三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含一般工业固废) | 500吨/日(含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50吨/日) | 2020.12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附件3
三门县工业固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全面梳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名单。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全面组织产废企业开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于2020年10月底前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 2020年10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经信局 |
2 | 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橡胶制品,服装加工,熔炼铸造,造纸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经信局 |
3 | 鼓励引导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 日常工作 | 县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4 | 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5 | 加强工业边角料综合利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支持跨区域合作。 | 2021年12月 | 县经信局 | 县发改局、市生态 环境局三门分局 |
6 | 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 按具体项目时间节点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发改局 |
7 | 全面推行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 | 2020年12月 |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8 |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转运项目,2020年8月底前全面建成县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并投入正常运行,以收集单位为申报主体实现“闭环”管理。 | 2020年8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9 | 鼓励将实验室废物统筹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 | 2020年6月 | 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 监管局 | |
10 | 鼓励将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统筹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 | 2020年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11 | 鼓励以县域为单位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分拣中心,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作用。 | 2020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经信局 |
12 | 落实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产生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应依法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申报、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实行“动态清零”,工业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应不超过一年,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计划、台账登记、转移联单、自行监测、应急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经信局 |
13 | 参照工业企业管理要求,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 | 2020年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14 |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加快落后淘汰,依法查处存在超标排放的单位。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发改局 |
15 | 优先支持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改建扩建。 | 2020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发改局 |
16 | 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工业危险废物运输,推动固体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 | 2021年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县生态 环境局三门分局 |
17 | 承担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的单位要如实记录并开展系统申报,与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做好交接记录,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 2021年10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18 | 畅通工业危险废物合法转移渠道,严禁人为设置行政壁垒。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19 | 重点监督查处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 2020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经信局 |
20 | 2020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两家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审计。 | 2020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
21 | 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固废管理台账、固废转移联单的电子化。 | 2020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22 | 加强危险废物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运行,及时排除预警情况。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23 | 加快信息共享,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GPS轨迹图的实时比对。 | 2021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24 | 分析电子台账与纳税申报信息,对未如实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及时追征环境保护税。 | 日常工作 | 县税务局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25 | 将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监管作为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要内容,开展“清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26 | 强化生态环境、公安、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及时查处固废乱倾倒行为。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7 | 加大对废旧资源回收站点的排查,取缔无证经营、环保不达标站点。 | 2020年12月 | 县市场监管局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
28 | 强化网格化管理,督促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加强环境巡查,对发生在属地的固废违法倾倒案件即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29 | 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开展联合惩戒。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30 | 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 | 2020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 |
31 | 加强对涉工业固体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日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