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浙江省三门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调整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根据公众参与相关要求,现对该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调整概述
规划基准年2015年、目标年2020年均不变,规划目标、规划范围均不变。
开发利用现状:
规划期内,三门县区内开发利用的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和砖瓦用砂岩矿,持证矿山总数16个,其中经营性矿山11个,工程性矿山5个。
规划目标:规划基准年2015年有经营性采矿权13个;规划目标2020年经营性采矿权11个,其中建筑用石料矿6家。
规划调整内容:
将开采区KC5范围扩大,并设置开采规划区块1个,区块内设置“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其头山建筑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1宗。
(1)扩大“三门县其头山建筑石料开采区(KC5)”位于位于海游港南侧,距三门县人民政府95°方向约15.7公里,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21°33′03″,北纬29°05′49″;面积为4.05km2,区内有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预测区内总资源量13000万吨。
区内现有“三门县健跳镇西渡其头山普通建筑石料矿”一宗矿区面积0.084km2,保有资源储量298.81万吨,设计开采规模49万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3年3月19日至2025年8月4日。
(2)新增“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其头山建筑石料(凝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N13)”,以矿地综合利用为目标,按照有利于土地再生利用和边坡稳定安全的原则划定矿区范围,建设绿色矿山,做好净矿出让准备工作。
拟设经营性采矿权1宗,开采区块面积为1.7730km2,开采标高+357.3~+1.5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暂定开采规模为2100万吨/年,暂定开采年限5年。
以矿地综合利用为目标,按照有利于土地再生利用和边坡稳定安全的原则划定矿区范围,建设绿色矿山,做好净矿出让准备工作。
规划调整后全区矿产开发布局
1、规划分区。《规划》调整后,全县规划分区不变;规划禁采区面积不变,规划限采区面积由原802.88km2调整为799.66km2,规划开采区面积增加3.22km2。
2、开采规划区块。《规划》调整后,全县开采规划区块增加1个。
3、采矿权数量。规划调整后采矿权设置总数不变,符合规划指标控制要求。
二、规划主管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主管单位: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陈工 邮 编: 317100
电 话:1396852942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颖娜
地址:杭州市九环路9号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A411室 邮编:310010
单位电话:0571-28906836
四、审查部门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电话:0576-83326207
地址:台州市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规划分析,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环评结论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于该规划调整是否认可;公众关心该规划调整的哪些环境影响问题;公众对该规划调整相关环保工作的建议。
八、公示期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以上联系方式发送信函、打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等反馈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1、规划开采区:规划开采区是指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并有一定的开发前景且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矿产品有稳定的市场需求,已形成规模开采或具备规模开发的基础;资源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或虽有影响但采后易于治理的区域。
2、开采规划区块:是指为指导采矿权设置,在规划编制阶段所划定的规划开采空间单元。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即为一个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