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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12-28 15:55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三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
1就业信息服务申请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1.招聘单位

 

2.岗位要求

3.福利待遇

4.招聘流程

5.应聘方式

6.咨询电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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