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申请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 | 1.招聘单位
2.岗位要求 3.福利待遇 4.招聘流程 5.应聘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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