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和县绿色产城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餐收费标准为早餐2元/人,中、晚餐各5元/人。客人工作餐收费标准为早餐6元/人,中、晚餐各15元/人。
二、单位客人工作餐,确有需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领取就餐券。
三、食堂就餐一律凭饭卡刷卡或就餐券打菜,请自觉刷卡。
四、食堂中、晚餐提供三荤三素,每人可选择两荤两素。节约用餐,减少浪费,提倡光盘。
五、用餐时间:早餐7:00-7:55,中餐11:30-12:30,晚餐17:00-18:00(夏令时间为17:30-18:30)。
六、饭卡内单位充值部分余额月底清零,不退款。余额不足由个人自行充值,个人充值部分不清零,退卡时可退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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