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止。
2019年以来,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相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升了政务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年主动于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政府信息34条,发布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无敏感信息,其中:组织信息2条,决策信息5条,工作信息2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年度报告1条;于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信息14条,其中:工作信息8条,转载信息4条,宣传信息2条。
(一)信息公开有保障
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班子成员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协调工作,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同时,从各办局筛选出10名人员,专门负责有关政府信息的信息源提供工作。
(二)信息公开有原则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要求对非密文件进行公开。对依申请不予公开事项依照《条例》规定予以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与公众互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三是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党工委、管委会班子集体决策的日常议事议程之一,研究制定明年政务公开的有关计划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要求,确保明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开发区内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负责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提高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专项考核机制等,确保年度工作方案、年度总结等内容的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持高频率。
三、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针对公众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着力推进“四重一大”事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引与投产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进一步利用好“三门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这个有效渠道来发布更多贴近民生需求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