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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33818811L/2020-92017 文号
成文日期2020-01-20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33818811L/2020-92017

  • 主题分类:

    司法

  •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0-01-20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20-01-20 09:03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查看解读

2019年,三门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三门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布。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及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章立制。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由各科室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再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不出现泄密事件,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份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各科室初审,再由分管领导把关,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公开。由于严格的审查把关,我局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泄密事件。

(三)依法公开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中国三门网站发布。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司法局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业务知识、业务范围、申办条件和办理流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内容。一年共主动公开63条,其中机构信息5条,财政信息4条,工作信息中通知公告24条,政务信息20条,计划总结1条,行政复议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312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信息写作的水平亟须提高;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以门户网站为主;各项栏目的更新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

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增加公开栏目的长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满足公众对信息量的需求;延伸公开栏目的宽度,对每一栏目进行细化、细分,便于公众查找、查细,满足公众对多层次信息的需求;拓展公开栏目的深度,丰富栏目信息内容,整合分类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发布,力使每一条信息都能发挥其价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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