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台州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轮训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级主要领导干部;
2.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拔尖人才、科技新秀、企业经营管理者;
3.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4.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5.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6.组织和落实农管中专和函大辅导站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台州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70.4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92万元,增长13.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县各单位培训费项目,增加了2个行政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2.3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3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20万元),占收入合计99.36%;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75万元,占收入合计0.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78万元,占65.24%;项目支出256.66万元,占34.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5.5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96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县各单位培训费项目,增加了2个行政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77万元,增长22.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县各单位培训费项目,增加了2个行政人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1万元,占0.9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642.71万元,占87.52%;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41万元,占7.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9.42万元,占4.0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1万元,支出决算为73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县各单位培训费项目,增加了2个行政人员。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组织事务(款)0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五线历练”干部培训经费年初预算指标不在本单位,按实际情况财政追加预算指标。
205教育支出(类)08进修及培训(款)02干部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3.74万元,2018年决算为47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2个行政人员。
205教育支出(类)08进修及培训(款)03培训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7.34万元,2018年决算为16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人数安排培训,与计划有合理的变动。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37万元,2018年决算为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15万元,2018年决算为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 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42万元,2018年决算为2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用经费2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20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主要原因是工程未验收,工程尾款不能支付。其中: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3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程未验收,工程尾款不能支付。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31.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支出,尽量减少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占100.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减少0.57万元,下降41.91%,主要原因是响应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支出,尽量减少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党校、单位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支出,尽量减少接待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5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来访接待费用;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党校、单位人员等支出。接待56人次,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64.34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75.2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台州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县各单位培训费及县委党校新校区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县各单位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1分,自评结论为“一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34万元,执行数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4.93%。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三组通[2018]4号文件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有关精神,坚持理论学习、实践调研和推动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经费安排,讲党课师资队伍培训班、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县管干部培训班、全县中心工作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轮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共计6个培训班次经费安排在党校。确保培训正常开展的同时严格准守三门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执行。各培训班次全部按组织部要求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校校园面积小,基础设施普遍比较落后,因海润街道借用党校宾馆大楼办公,造成用餐人数不得超过120人,住宿人数不得超过70人;二是县培训经费标准限制,很难安排长期的省外培训;三是项目执行率较低,主要是培训计划不够精准,如人数、时间、地点等;四是绩效制度不健全,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制度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和评价制度,为资金资产的合理配置提供有效依据。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定》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三是加强绩效运行监管。加强重大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将资金同项目实施质量挂钩,提升资金的使用效能。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
县委党校新校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7分,自评结论为“一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主要产出和效果:工程费用用于支付各工程款尾款,包括土建工程239万元、幕墙工程25万元、排水道路工程50万元、围墙工程6万、消防工程11万、装修工程186万、空调工程45万、电梯工程32万、景观工程32万、弱电工程117万、柴油发电机7万、运动场工程13万、运动场围网工程1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学校存在的个别重大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到位。如党校新校区自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通过消防等部门的验收;二是县委党校于2011年5月向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申报了新校区消防设计审核,2017年9月初申报验收。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7年10月底实地核查后,发现党校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且存在故障、教学楼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6方面消防安全问题,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三是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分12个项目进行单独招标,相关工程于2014年至2015年间完工并陆续投入使用却至今未通过消防验收、未审计”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工程总承包方指定专人负责党校消防验收相关事务,按照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议的验收方案逐步进行,目前已经按照县公安消防大队给出的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总承包方以及相关的设计施工单位,全力整改,逐步实施,消防验收已经进行到图纸联审环节;二是消防验收通过后,即可对党校新校区工程进行整体验收,提交审计。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5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6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三门县委党校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培训。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相符合条件职工(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