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编制2018年度三门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县信息公开网站反映我局开展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严把政务信息上网审核关,严格做到“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发生泄密及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