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县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布局建议。按分工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按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类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数字三门建设。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按分工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专报及政策协调工作。按分工做好国内招商引资、央企对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核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按规定安排生态文明专项资金补助计划。承担节能环保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财政金融运行、直接融资发展、社会资金投向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金融业发展改革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协调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按分工承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