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三门县农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场路18号;邮编: 317100;电话:83301022;传真:83301026;电子邮箱:xnb83301022@163.com)。
一、概述
对落实《条例》的举措和进展总体情况介绍。
(一)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中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确定综合秘书科为牵头科室,各科室主动将本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上报到综合秘书科,由具体工作人员上传至本单位信息公开页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办内部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并作为机关干部公开考核和评议的重点,加强绩效分析和研究,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完善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处罚,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目录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社会监督等八块内容,根据本办实际情况,对机构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公开了各级有关“三农”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已发布信息28条,在财政阳光工程监督管理网和通过县农办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根据《三门县农村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2018年本单位没有接到这种申请。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件情况。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办没有收费项目,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本办2018年度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办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1、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办的内设科室综合秘书科正式在编干部。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办机关的财政管理。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在对本办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作进一步梳理的基础上,定期、及时进行维护和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作;另一方面,我们将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