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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19-01-07 11:01 来源:县环保局

 20181229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所属县(市、区)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单位被处理情况
12025(退办件)三门县2025号信访件位于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九念自然村的“积谷山”采石场毁山灭林,破坏环境。台州市三门县扬尘2018年11月20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重新办理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的督办单》(浙环督改【2018】17号)后,三门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县人民政府汤红传常委领办,三门县环境保护局落实承办,经现场检查,该采石场已完全拆除到位,全面完成整改。属实2017年8月22日,接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2025信访件,反映位于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九念自然村的“积谷山”采石场毁山灭林,破坏环境,三门县国土、农林、环保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发现该采石场采矿权归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有,委托临海市磊鑫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爆破、碎石加工作业。采石场石料输送带配有简易喷淋装置,输送带未采取密闭措施,采石过程中有二次破碎,破碎有封闭除尘设施,导流沟、沉淀池设置不规范。针对上述情况,三门县环保局对该采石场依法立案查处,于2017年9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采石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并处以罚款10000元。接处罚决定书后,该采石场积极按照相关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在完成无偿为沿海高速三门段提供的石材量开采工作后,于2018年4月全面停止采石工作。

 

2018年1月,三门县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积谷山安全隐患治理问题进行研究,发现沿海高速工程性矿山与积谷山矿山部分矿界拐点重叠,经开采形成的残丘,存在边坡塌方隐患。基于安全隐患需要,三门县政府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安全隐患评估报告,明确隐患范围和方量的基础上,同意实施浦坝港镇积谷山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并由所在乡镇负责实施。2018年7月13日,浦坝港镇针对积谷山安全隐患的问题,委托临海市磊鑫投资有限公司(积谷山采石场)进行开采,开采后由沿海高速指挥部统一分配。7月15日,临海市磊鑫投资有限公司(积谷山采石场)在停产3月有余后重新开始石料开采工作。

2018年8月,县环保局在对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中发现临海市磊鑫投资有限公司(积谷山采石场)输送带密闭不完全,喷淋装置存在故障,未能有效抑制石料粉碎、筛选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且经调查发现,该采石场石所用环评为高速公路大环评,其项目自身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此,三门县环保局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截至2018年9月7日,该采石场已取得环评批复(三环建【2018】12号),并按照相关要求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了完善。  

2018年9月,省环保督查期间交办(0201/0730(积谷山)信访件,三门县李昌明县长会同浦坝港镇、国土局、环保局对三门县巨盛建材有限公司(积谷山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时,该采石场未在生产。现场询问该采石场负责人停产整改情况,采石场负责人表示未对安装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偶有试生产行为,为督促采石场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整改三门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9月1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做好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生产。同时为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县环保局、浦坝港镇联合供电部门于9月29日对该采石场进行断电处理,后该采石场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安装了篷布、喷淋设备和回用水池等设施,基本设施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可以进入设施调试阶段。10月18日,三门县环保局对该采石场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但由于该采石场粉尘、噪音超标未通过环保验收。三门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

2018年11月20日,接浙环督改【2018】17号文件后,三门县汤红传常委带领三门县环保局和浦坝港镇到积谷山采石场进一步核实整改情况,现场检查时该采石场设备已拆除60%,剩下的40%设备和现场的石子预计于12月底全部拆除和清运完毕。

2018年12月14日,三门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积谷山进行后督察时,发现该采石场设备已完全拆除,现场的石子已全部清运完毕

 

 

1、2017年8月22日,三门县环保局对该采石场依法立案查处,罚款10000元。2、2018年9月17日,三门县环保局对该采石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做好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生产

 三门县环保局电话:83383506

 省整改督导组办公室电话:0571-2890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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