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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62519714P/2019-48263 文号
成文日期2019-01-14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62519714P/2019-4826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19-01-1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1-14 14:42 来源:县公安局办公室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有关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三政办电2017)10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三门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台州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等文件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同时,坚持以群众、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网上信息公开”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各单位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0件,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3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1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0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次,其中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起,依法按时办结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针对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发生泄密及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不强,基层公安的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2019年,我局将着重做到以下两点:(一)定期培训,加强沟通,切实提升业务水平。通过业务培训、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学习等方式,让我局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切实提升公开意识;(二)进一步完善提升公开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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