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三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00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19号)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开发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情况
(一)组织领导有保障
我区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开发区党工委统一领导,明确一名党工委班子成员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协调工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同时,建立健全了以委各办局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公开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二)公开方式有统一
根据县里统一安排,开发区网站于2017年下半年被关闭,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三门”进行发布。通过该平台,我委对于我区的工作信息、决策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年度报告等信息进行统一公开,便于群众一键查询各单位信息。
(三)公开载体有创新
2017年12月7日,我委开设“三门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并进行试运行。一方面,为客商提供了投资开发区的掌上媒介了解平台;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各界群体提供了一个了解开发区的宣传窗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发布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无敏感信息,其中:决策信息1条,工作信息27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年度报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为主动公开的频率还不够高、公开载体还不够广、公开力度还不够强。
今后,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企业走访、企业投产、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决策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声”频率,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