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0月19日,县审计局对县经信局进行了离任审计。2017年11月县审计局向经信局反馈了审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审计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接到审计意见之后,我们对近年的墙改基金征收工作进行自查,对缓征等情况进行了整改。2016年补助给天源房地产公司的5万元新型墙材示范工程补助资金,经班子讨论研究决定,发函给天源房地产要求收回。
2、关于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向25位干部职工每人补收500元,将补收的12500元退还给二轻联社。同时,重新学习三群组办发〔2014〕18号文件以及其他相类似的文件,并把文件精神领悟透彻。
3、关于“未及时收取出租房租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之前跟租户达成协议,2018年2月底前付10万元,2018年4月底前付10万元,2018年6月底前付清租金余款147782.22元,章思东交付的押金在租金全额付清后同日退还。目前,在2018年2月 28 日收到租户租金10万元后,其余款项多次催讨未果,已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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