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权益,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相关处室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同时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保密审查办法及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58条。将人事任免、考核、奖惩、三公经费、工作动态、文化建局、效能建设及相关执法视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做好对外宣传,传播城管正能量,凝聚城管智慧,深入开展调研学习。2018年,全局共发布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其中在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台州日报等主要媒体、网站刊登的报道共20篇;局微信推送工作动态80篇,在三门tv网、新三门报刊登播放40余次,被掌上三门、台州城管执法转发27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网友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同时在网站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方便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本报告年度未收取上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发展不平衡,科室信息公开仍有被动的状况存在;三是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明年,我们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指导和培训,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二)加强引导,落实责任。始终坚持依法公开、普遍公开、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和方便群众等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认真落实监督考核制度规定,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规范公开,确保时效。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予以规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