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中心)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三门县公管办(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及时发布涉及我办(中心)机构设置、人员调整、招投标信息、政策法规等各种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截至2017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条例》规定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二者相辅相成。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提高行政效率。2017年,我中心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地予以公开。第一,利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继续做好各类招标信息、中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的发布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2406条,其中包括:招投标动态信息和通知公告19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254条、澄清答疑112条、中标公示248条、中标结果209条;政府采购招标公告543条,中标结果公告168条;产权交易出让公告30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6条;乡镇平台招标公告478条、中标公示337条;交易统计2条。第二,在中心交易大厅摆放“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方便办事群众了解招投标各流程和所需提供的各类资料。第三,继续与县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利用三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每月发布我中心的主动公开信息,建立交易中心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的办事群众及公众要求我办(中心)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我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相关规定,并依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文件标准执行,无收费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各科室人员对《条例》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流程的具体操作过程在执行中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还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信息公开主要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网络主平台等。 2018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增强其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各类招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的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加大力度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建设,以信息化来带动服务品质,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充分利用各信息平台对我县招投标工作积极进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