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烟草专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关于认真做好《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三政办发[2011]47号)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和《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由局法规管理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工作。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34条,行政处罚105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至12月,通过中国·三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主动公开信息1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2017年我局不存在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局法规管理员向有关部门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努力掌握信息公开的操作要领,为信息公开顺利的进行奠定基础。
2、精心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职能处室,法规管理员为具体操作人员,在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根据县法制办的要求,规范中国·三门信息公开项目分类,完善项目公开;二是及时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实现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常规化、制度化、标准化。
3、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根据《条例》和《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认真制订执行《三门县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三门县烟草专卖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三门县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三门县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办法,通过信息公开栏、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4、加强管理,有的放矢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要内容。认真做好每个公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工作。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改进方向
1、细化内容,在阳光透明上有突破。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积极构建“信息链”,积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探索烟草专卖管理重要事项和决策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做好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事项的公示工作。借助市局“阳光执法”网站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互联网+”机制,探索微信、微博等信息媒介平台,扩宽信息公开渠道。
2、优化服务,在方便公众查阅上有提高。充分发挥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市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与公众的互动,探索根据烟草专卖管理特点,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互动的机制。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
3、强化基础,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推进。建设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的机制。配合做好本县主动公开工作,加强与县信息办联系,实现资源共享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列入我局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承诺制、目标责任制、内部考核评议制等制度,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台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4、深化纵向,在整体推进上有成效。进一步规范目录,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推进信息公开专栏中互动栏目的设置和有效利用。积极做好相关信息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政府信息发布的系统性、整体性。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