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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331022735260698X/2017-21038 文号
成文日期2017-04-14 发布机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2331022735260698X/2017-21038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7-04-1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4-14 10:33 来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服务,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政务公开工作始终保持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了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及时发布信息。围绕机关事务工作,明确了主动公开范围,第一时间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都为0条。全局主动公开并发布各类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6年,我局未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复议、诉讼、申诉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纳入正常办公经费,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三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进步,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全面、不系统,对机关事务重要信息解读不够及时等。2017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高信息规范化质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管理,加大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明确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二)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加大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财政预决算、工程建设、食品安全、厉行节约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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