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17-21906 文号
成文日期2017-04-13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17-21906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 发布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2017-04-13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4-13 10:05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三门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明确分工

2016年我局出台《三门县环保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完善信息考核制度,成立信息公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赵银华担任,法宣科科长任晓蕾任副组长,并明确规定各科室需指定1名信息专员,负责本科室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明确法制宣教科负责全局信息汇总、审查、发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三门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并于网上公示。

  二、完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了三门县环保局《三门县环境保护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在网站上公布。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加强对我局网络公开主体(三门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微博、微信)的建设管理工作,准确、及时、规范公开项目信息,丰富栏目内容,规范发布格式,做到及时更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及各分类政府信息数量

本年度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74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35条 ;“机构概况”栏目发布2条 ;“污染控制”栏目发布2条;“自然生态”栏目发布17条 ;“行政许可”栏目发布195条 ;“政策法规”栏目发布4条 ;“质量标准”栏目发布2条 ;“宣传教育”栏目发布17条 。

二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共9条,其中:“决策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条;“工作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条;“财政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一是在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分类更新了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环境整治、行政处罚结果、环境宣教等环保重点工作信息;二是及时将我局门户网信息整合到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相应栏目,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有效整合。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向社会通报了全县每天的空气质量报告、2016年年度污染减排等情况;二是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报刊杂志、便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公布环保信息,受理群众投诉。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因当事人已信件形式发出申请,收发室未及时将信件提交信息公开部门,导致我局答复延误,在收到县法制办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我局对该申请请求作出答复,该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我局主动公开内容且已经将此内容公示于门户网站上,我局告知了申请人信息公开网址,由申请人自行查阅。

  六、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收到一起因未及时答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涉及面有待进一步拓广。二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数量较少,质量也有待提升。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环境执法、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使各项环保业务工作实现阳光化办理。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除积极利用局网站、双微等自媒体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发布环境信息,做到“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字”。

三是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提报信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