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编制。本年度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做到了及时、主动的公开;对于新制作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及时明确公开属性,能公开的尽量公开,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地得到规范和深化。2015年,我局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文广新局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等文件。
(二)增加信息发布渠道。按要求将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在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之外,积极开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局门户网站,将我局相关政府信息按照相关审查程序后,第一时间在向群众公开;利用新闻媒体、人事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活动赛事、人员招聘等事项;利用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惠民工程、三公经费等事项。
(三)严格信息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原则,所有编制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并严格按照信息审查程序,层层把关负责,把严信息质量关,及时有效地完成了信息发布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2015年我局不存在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偏面性,工作存在被动;政务公开的渠道还不够通畅丰富;政务公开的信息还不够及时。
我们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再学习再加深,正确看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渠道,改善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作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将局重大事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