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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45819790R/2016-23658 文号
成文日期2016-04-08 发布机构县财政(地税)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45819790R/2016-23658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地税)局

  • 成文日期:

    2016-04-0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15年度三门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4-08 00:00 来源:县财政(地税)局浏览次数:

    2015年度,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大力开展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情况概述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落实到人,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组织专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录入;二是建立机制,规范操作。制定了《三门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门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三门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三门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三门县财政局地税局保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此外,工作中紧紧围绕财税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规范信息和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三门县地方税务局网站

    2、三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3、其他新闻媒体。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本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其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2015年度,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对群众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本局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形式都认真给予答复。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15年,本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信息维护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完善,促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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