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气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门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62号;邮编:317100;联系电话:0576-83338720、8333869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较好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民生事项、办事指南等。今年根据民生需求积极改版三门天气网,公开具有气象工作特色的内容:气象新闻,天气监测之天气实况、气象123、卫星云图、雷达探测、雨量图、历史上的今天、闪电、能见度、旅游气象、交通气象、下垫面,气象预报之全市天气预报、短时临近预报、城镇七天预报、预警信号、海洋预报、海岛预报、全国城市预报、乡镇预报、台风路径、台风专题,气象服务之生活指数、森林火险、为农服务、专业气象、气象影视、声讯气象、气象短信、气象新闻、今日关注、气象科普,以及政务公开之基本信息、领导班子、内设机构、人事信息、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计划规划,雷电防御之监督投诉、规范标准、雷电监测,行政许可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件查询、表格下载、行政权力事项。在台州市政府招投标网站公布相关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中国·三门”网——台州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门气象”微博和本单位三门天气网等发布。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在多套电视、日报、晚报、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和电信、移动、联通、96121等通信媒介向社会公众及时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
3、新闻发布会。积极组织召开气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气象信息。
4、其它公开方式。开展电子显示屏、农村海洋广播、气象灾害预警喇叭系统(农村大喇叭)、农业联系卡等气象信息服务,并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防台风日、科技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报纸、刊物、宣传册、宣传卡片等,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15年,截至12月10日,我局发布气象内参23期;发布气象预警短信236条,共459020人次;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短信31条;发布预警信号100期;台风报告单发布17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没有接收到网络、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仍存在不足和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6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气象局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社会关注度高、与公共利益密切的信息发布,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三门县气象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