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县统计局 >> 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11331022002685146Y/2015-23731 文号
成文日期2015-08-27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46Y/2015-2373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5-08-2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统计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08-27 00:00 来源:县统计局

2015年上半年以来,我局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用数字说话,为发展服务”这一统计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2015年“六个十大”建设,组织开展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上半年以来,我局牢固树立为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海洋强县、绿色发展、民生优先”战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实和完善统计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增强统计调查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意见,统计服务功能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

1、不断加大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力度。一季度,我局召开全局经济形势分析会,及时跟踪分析工业、投资、贸易、能耗、房地产等运行情况,认真研究市场需求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对起伏较大的重要指标要做出预警判断,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在6月25日,通过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的形式,召开了半年度经济形式分析会,对2015年1-5月我县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为县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2、切实加强经常性统计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政策咨询建议。目前已编发《三门统计信息》31期、《三门统计分析》12期,统计月度信息卡片5期,按时发表了《2014年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14年三门县简明统计资料》,并组织编印《三门县统计年鉴2014》。同时我局还增强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全力以赴为县经济运行分析会、人代会、党代会做好服务,及时整理提供各项国民经济发展统计资料与经济形势分析材料。

3、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上半年我局针对统计部门的职能和特点,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企业需求,研究制定了四项服务措施。一是围绕企业品牌创建,提供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申报“浙江名牌产品”或“浙江著名商标”开设“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准备申报材料,并认真审核把关,为企业申报品牌提供快速、便捷服务。上半年已为22家企业提供了相关服务。二是围绕企业信息需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统计外网、统计月报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方便社会大众更加便捷地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准确为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三是围绕企业统计需求,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围绕企业报表统计,加强督查指导。上半年我局组织专业人员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组深入企业特别是新增“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建好统计台账,指导统计人员熟练掌握联网直报工作方法,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统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应统尽统,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二、深化统计改革,全力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工作

上半年,我局全面落实省、市投资统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投资统计新制度带来的统计工作新变化、新挑战,预先统筹谋划、制定实施方案、精心培训指导,全力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工作。

1、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在前期准备阶段,对投资统计涉及的调查单位进行梳理,核查信息并及时调整项目库。将调查单位整理分成联网直报单位、规模以下有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将投资项目库里的单位名称和名录库法人单位名称进行比对,名录库里不存在的项目单位,尽早整理搜集相关项目法人单位的入库资料,及时查遗补漏。

2、抓好业务培训质量。在省、市局投资统计培训会后,我局固定资产投资试点工作小组迅速举办全县业务培训会议,针对不同受训对象进行培训,重点培训联网直报企业、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统计人员;在培训前精心制作课件,课件内容重点主要集中在新制度报表的填报方法和要求、数据处理程序的操作上;培训会议上,结合基层实际,以更加详尽、直白的方式讲解“双轨制”运行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确保有关人员学懂弄通,熟练操作。

3、严格监管数据质量。此次投资统计改革试点从调查对象、计算方法和调查范围都与以往的调查有所不同,是一项全新的任务,所以会加强对调查单位数据的评估和指标间逻辑关系审核。项目上报前重点审核项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行业代码、计划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和本年完成投资等指标,对于差错进行及时改正,确保填报准确。上报数据要求实事求是,对于部分填报困难、容易出错的企业,对其进行实时监控,指导企业填报数据。

4、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在接到省局关于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的通知后,我局及时组织力量,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落实分工职责。各有关专业要做好涉及本专业的各项协调工作,协助企业报表催报工作;投资专业人员主动做好与各专业的沟通与联系,协调各有关专业积极开展工作;保证乡镇统计人员配比充足,要求专职统计人员负责投资统计工作,便于沟通衔接乡镇统计工作,层层分解到位。

三、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三个五”工程建设

为深入推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上半年我局在全县组织开展了2015年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分阶段、多方位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三个五工程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1、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基础五化建设一是抓乡镇(街道)统计职能落实到位。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91号)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统计职能,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及乡镇统计中心、主要村(居)、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组成。二是抓乡镇(街道)统计中心软硬件配置到位。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93号)的要求,统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量较大的海游街道、珠岙镇、亭旁镇、健跳镇、浦坝港镇单独设立了统计中心,并配足配强中心统计人员,其中海游街道、健跳镇、浦坝港镇专职统计人员3人,珠岙镇、亭旁镇专职统计人员2人,其余乡镇(街道)专职统计人员1人,并结合各地实际,实行3+X2+X1+X模式,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中心主任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同时持续加大乡镇(街道)统计中心硬件设备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提升基层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三是抓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作用发挥到位。在保证专职统计人员尽量做好主业的同时,我局加强对乡镇统计中心的领导,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特别是专职统计人员的考核管理,确保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要求人员的调整和任免经县统计部门的同意。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落实统计人员下企业辅导联审制度,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贴心服务,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切实提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统计信息、分析写作水平,提升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的能力。 四是抓村居(社区)统计基础建设到位。各村居(社区)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资料报送流程,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建立村居(社区)统计人员名录,报所在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备案,确保人员的相对稳定,并组织村居(社区)统计人员积极参与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和继续教育。

2、稳步推进部门统计基础五有建设。一是落实部门统计机构和队伍。要求县级各部门,特别是有较多下属单位、有行业管理责任的部门,按照五个有的标准,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科室、有一张健全的组织网络、有一支持证上岗的统计人员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统计机构,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并配足配好必要的统计专用设备,切实抓好部门统计工作。同时由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对各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协助各部门做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二是落实单位名录库建设。以普查年度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建立名录库登记制度和动态维护更新制度,加强对新开业、注销和变更单位的登记管理。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协调各部门建立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机制。三是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每个月、每季度分别由县统计局、县政府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交流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究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四是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将部门统计工作纳入县对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从部门统计基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统计信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评,考评结果既作为县对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统计工作考核的依据,也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推进企业统计基础五好建设。一是督促做好企业统计职责的落实。要求企业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设置相应的统计科室,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聘请、任用的统计人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加强各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对所辖区域内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企业统计人员名录,保持企业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并及时组织新任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教育。二是督促做好企业统计行为的规范。加强企业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健全统计资料保管、调用、移交、归档及保密等制度,做到数出有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做到三者之间的数据一致。加强企业对统计调查表的审核,报送的统计调查表必须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三是督促做好企业统计纪律的执行。进一步落实统计调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调查表数据差错订正申请制度,落实订正书面说明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统计法制宣传、统计稽查、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企业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调查表。同时抓好企业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求企业对相关的统计资料档案至少保存3年。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