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展规划
索引号113310227410366686/2015-28074 文号三政办发〔2011〕136号
成文日期2015-07-24 发布机构文广新局管理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专项规划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410366686/2015-28074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文广新局管理员

  • 成文日期:

    2015-07-24

  • 文号:

    三政办发〔2011〕136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印发三门县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5-07-24 00:00 来源:文广新局管理员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门县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我县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根据《浙江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三门县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文化的范畴,主要指县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全县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学艺术事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综合文化站、村文化俱乐部等社会文化事业,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领域的演艺娱乐业、网络文化经营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经营业、文化创意和设计业、文化旅游和会展业等门类,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我县各项文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制订了一系列加快文化发展的有关政策。“十一五”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与任务如期完成,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迈上了新台阶。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县文化馆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县图书馆为国家二级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全覆盖,村级文化俱乐部的覆盖率达到85%。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十一五”期间累计送875场演出、16000场电影、60000册图书到农村。持续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县、镇(乡)、村三级基层文化干部、业余文艺骨干、村级文化管理员1800人次。实行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和亭旁起义纪念馆常年免费开放,参观总人数超过22万人次。艺术创作取得丰硕成果,“十一五”期间有180篇(个)优秀作品在省级和国家级艺术评比中取得佳绩,为三门赢得了荣誉。文化市场持续繁荣稳定,文化产业正在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取得明显成效,文化创新能力有所增强,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有效继承和弘扬。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文化投入逐年增加,文化法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十一五”三门文化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十二五”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文化发展将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严峻考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化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文化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从县内看,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新期待新要求。从文化发展的未来走向看,文化与经济、科学技术等融合日益紧密,网络技术、数字技术、新型传媒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先进手段和形式。推动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已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县文化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尚有差距,无论是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总量,还是质量和结构,都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尤其是农村文化供给依然相对不足。文化建设的布局和结构还不尽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文化事业发展不够协调,地区差距仍然存在。文化产业规模和层次有待提高,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革除,文化发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必须要不断增强文化自觉,进一步树立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投身文化建设,以更加扎实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谱写我县文化发展新篇章。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文化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切实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发挥文化对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对社会思潮的正确引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 

  ——强化以人为本。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与文化创造活力。  

——加快转型发展。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从重文化硬件建设向硬件、软件并重转变,从重社会效益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转变,从重文化遗产保护向保护、利用并重转变。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与结构,培育新兴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综合实力。 

——加强统筹协调。树立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理念,统筹城乡、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以城带乡,区域联动,合理配置文化资源,加快形成全县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统筹各领域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实现发展水平提升。 

 (三)总体目标 

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到2015年,三门文化建设取得新的全面进步,文化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建立起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事业整体水平和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有较大提升,成为在全市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示范区域。 

——文化的精神支柱作用进一步彰显。充分发挥文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承载作用,文明和谐的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得到弘扬,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公民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对提升三门综合实力的作用更加突出。 

——文化惠民能力明显提高。建成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农村30分钟文化服务圈”,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健全,服务能力快速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等化。 

——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有重大突破。文化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经营秩序健康规范,文化市场的供给、流通和消费能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 

——文化艺术创作持续繁荣。不断创新文艺管理机制,鼓励原创性生产和新兴艺术形式,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三门地域特色、具有市场潜力的文艺精品。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演出市场持续繁荣。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传承,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文化人才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培养一批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文化管理人才、文化经营人才,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打造文化人才聚集地,建设结构合理、梯次清晰、门类较为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表1 “十二五”三门文化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10年实际值 

2015年目标值 

公共文化服务 

每千人均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74.5 

100 

县级文化设施建设目标 

图书馆二级、文化馆一级 

图书馆一级、文化馆一级、博物馆三级 


村级文化俱乐部覆盖率(%) 

85 

100 


组织“文化走亲”活动(场) 

— 

25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数(册) 

0.2 


文化共享工程资源总量(TB) 

10 

60 


文化产业 

发展 

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万元) 

3000 

10000 

新增文化产业(家) 


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家) 


文化艺术发展 

文艺演出场次(场) 

100 

150 

送文化下乡(场) 

150 

180 


新创舞台艺术作品(台) 


评选优秀保留剧目(台) 

— 


省级以上重大文化活动品牌(个) 


文化遗产保护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 

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个)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个)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个) 

15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个) 


文化人才培养 

高层次文化人才(名)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 

18 

30 


培养和资助优秀青年创作、表演人才(名) 

10 

20 


名家工作室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覆盖全县、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等化 

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到2015年,全县城乡基本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文化设施完善、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对象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构建起覆盖全县城乡的群众文化权益保障体系、基层文化建设先进示范体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让城乡居民方便快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建成全面覆盖、布局合理、有效利用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兼顾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着力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标志性大型文化设施,建成以县级文化设施为龙头,镇(乡)级文化设施为主干,村级文化设施为基础的文化设施网络,发挥其辐射、示范、带动效应。县图书馆建成国家一级馆;县文化馆在国家一级馆的基础上,要加快内部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县博物馆在馆藏文物和基础设施上要达到国家标准。建设三门海洋渔俗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推进中心镇文化设施建设,以培育试点乡镇为重点,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建设辐射和带动周边乡村发展的文化中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的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全县城乡每千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00平方米。着力利用好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加强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内部设施的配备力度,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创新文化设施运行机制,探索管理和利用新模式,积极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场地保障,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县博物馆和亭旁起义纪念馆免费开放水平,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文化设施的服务功效。 

  

专栏1 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工程 

  

实施类 

预备类 

县级重点文化设施 

三门剧院 

启明艺术博物馆 

三门海洋渔俗馆 

县图书馆重建 

县博物馆重建 

三门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乡镇级重点文化设施 

  

高枧乡文化站 

海游镇文化站 

  

  

沙柳镇文化站 

沿赤乡文化站 

小雄镇文化站 

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以30分钟文化圈建设为契机,实施中心村文化工程。 

  

以社区、村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建设中心村(社区)的综合文化大楼。 

——构建供给充足、供需对接的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体系。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大力提升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每年组织送演出下乡不少于200场,送图书下乡不少于20000册次,送电影不少于3208场,送讲座、展览下乡不少于50场,组织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25场,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深入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加强面向特定地域、特殊人群的文化关怀。定期开展群众文化需求调查,不断更新文化资源库,推行菜单式文化服务配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配置的科学化、高效化、便民化。深入开展“种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农村文化队伍,扶持农民自办文化,提高农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公共图书馆基础建设,争取到2015年全县人均藏书量达1册。推行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入实施公共图书馆系统“一卡通”工程,建成城乡一体、快速便捷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探索通过广播、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进行文化共享工程资源传播。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化、海洋文化、旅游文化和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的发展。 

  

  

专栏2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计划 

1.推进“三馆一站”建设,争取县级图书馆上升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县博物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乡镇全部建有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和功能的综合文化站,上等级综合文化站达60%以上,特级站和一级站比例在1/3以上。 

2.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备配置,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积极推进中心镇图书馆(县图书馆乡镇分馆)建设。 

4.加强村落(社区)文化圈建设。以中心村为依托,在全县建设30个以“乡村戏苑”、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村图书阅览室为主要内容的村文化活动中心。 

5.完善各类文化设施管理制度。 

  

——建立持续创新、灵活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大力实施文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文化创新典型,带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推动建设“网络图书馆”、“网络博物馆”、“网络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县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多渠道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加强流动文化服务。创新公共文化运行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提高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服务效益,切实加强免费服务工作,增加免费服务内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的发展。 

  

专栏3 文化示范工程 

1.积极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2.积极创建浙江省文化先进县。 

3.创建2个浙江文化强镇。 

4.创建2个东海明珠乡镇 

5.创建5个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 

6.培育2个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二)切实提高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和竞争力,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积极实施《三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扩大文化产业规模,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大力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形成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根据文化市场需求趋势和我县文化资源特征,按照大文化、大市场、大手笔的思路,构筑“一心一带四组团”的总体布局,以县城及滨海新区为核心,辐射周边;紧扣“海山”主题,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区,合理培育布局文化旅游业、文艺演艺业、节庆会展业、现代传媒业、文化艺术品业、文化体育业、影视动漫业等七大重点产业,以重点区块的建设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为推手,以骨干企业为支撑,逐步形成“一心辐射,一带崛起,四组团联动”的文化产业的新格局,使文化产业成为三门县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专栏4 十大重点文化产业 

1. 文化产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 

2.“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3. 蛇蟠岛石文化园建设项目  

4. 三门湾渔俗园建设项目  

5.菩提花园建设项目  

6.红色文化园建设项目  

7. 江南宗祠博览园建设项目  

8. 影视演艺集团建设项目  

9. 民间工艺品城建设项目  

10. 农业观光园建设项目  

  

——构建创意引领、科技支撑的文化产业创新体系。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文化创新和科技进步,努力实现从规模数量扩张到质量效益提升的转变。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发展,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打造知名品牌,多渠道延伸文化产业链。引导演艺、娱乐、艺术品、动漫、网络文化等行业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鼓励建设网络文化一体化生产销售平台。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基础、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的文化科技体系。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资本、产权、信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积极发展人才、投融资、技术、经纪、评估、拍卖等文化中介服务。引导文化市场由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发展重心由以城市为主向城乡并重转变,经营体制由个体、家族为主向现代公司制为主转变。优化文化市场结构,引导文化市场向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便民化方向发展。开拓农村文化消费市场,合理布局小城镇和乡村文化服务网点,促进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流通。加强文化消费研究,促进文化产业与商贸、通信、会展、教育培训、健身、休闲、旅游等行业的结合,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文化消费,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实施“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提升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持续繁荣稳定的发展环境。 

  

专栏5 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1.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构建统一规范、科学完备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合作、扶持促进”工程,促进综合执法工作均衡发展。加强中心镇和经济发达乡镇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2.建设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编制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标准,逐步建成覆盖全县的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数字化技术监管系统。 

3.加强执法队伍装备建设。增加配备执法车辆,购置必备的调查取证、内容审查、技术监控等执法装备。力争执法机构配备不少于2台执法车辆,3套基本执法装备。统一发放执法证件、配备执法标志。 

4.建设县、乡镇两级“12318”举报监督系统,建立举报平台和综合执法指挥系统。 

  

(三)打造一批代表三门文化形象、体现一流艺术水准、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精品佳作和文化品牌,大力繁荣文化艺术 

把握创作导向,创新文艺管理机制,鼓励各种文化艺术创作活动和新兴艺术形式,不断提升文艺原创作品的数量和品质,扶持培育一批知名文艺团队和优秀文艺人才,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良好市场效益的文艺精品。 

——营造宽松、活跃的文艺创作环境。着力培养高素质文艺创作队伍,凝聚吸引优秀创作人才,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生产,充分激发文艺生产力。在推动文学、戏剧、音乐、美术、舞蹈、曲艺等各艺术门类创作全面繁荣的基础上,争取每年能打造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三门特色的文艺精品佳作。强化激励措施,对在国家级、省级重大艺术赛事中取得佳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加大文艺创作投入力度,面向全社会文化机构和个人进行资助和奖励。进一步创新艺术生产管理机制,探索实行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和活动项目政府采购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抓好艺术创新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创新型艺术团队建设,加速科技与艺术的融合,提高我县文化艺术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取得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艺术创新成果。开拓艺术传播渠道,加强文艺精品的宣传推介。 

  

专栏6 文化艺术精品工程 

1.加大三门县文化艺术“浪花奖”实施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 

2.设立三门县文化艺术精品政府奖,启动三门县青年艺术家“十佳”展评活动。 

3.“十二五”期间,力争有作品在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奖”、“群星奖”等重大艺术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积极打造具有三门特色的文化品牌。主动参加每年的国家级、省级重大品牌文化艺术活动,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品牌建设,努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示范性品牌。着力挖掘三门特色文化,大力发展一批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品牌、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努力形成覆盖全县、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群。发挥人才优势,举办高质量的美术展览和学术交流品牌活动,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专栏7 文化品牌培育工程 

1.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品牌。继续积极参加浙江省级展演活动(如浙江省文化艺术节、浙江省戏剧节、浙江省音乐舞蹈节、“群星奖”系列活动、浙江省农民文化艺术节、浙江省社区文化艺术节、浙江民俗民间艺术展示活动等品牌性重点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组织有三门特色的全省性或全国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力争举办多次全省性文化艺术活动和重大主题活动或全国性论坛。 

2.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品牌。深入扶持全县各地已举办多届、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重大文化节庆活动,争取使总数扩大到15项。 

4.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打造2个县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5个乡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培育10个群众文化“良种”基地。结合“群星奖”评选,开展为农服务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即5年中全县要评选出贴近农村生活、适合农村演出、受到农民赞赏的“八个十”评选活动。即“10首好歌曲,10个好舞蹈,10出好戏剧(小戏、小品),10段好说唱(曲艺),10篇好文学作品(理论),以及书法、美术、摄影各10个好作品”。 

  

——构建门类齐全、富有特色的文化艺术研究体系。推进三门县文化艺术研究体系建设,整合文化单位及社会研究力量,加强文化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扶持建立一批研究和学术水平高、特色鲜明且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文化科技和艺术科学研究基地。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实际应用研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文化体制改革研究、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研究等课题为重点,力争推出一批在省市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加强对民间艺术发展战略、文艺评论、人才培养、市场培育、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学术研究,抢救艺术资料,做好保护和传承。 

  

专栏8 影视演艺产业扶持计划 

1. 重视影视、动漫业的发展,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策划、生产、演出和后续经营开发能力的影视制作团体和品牌剧目,推动影视动漫演艺娱乐产业向多元化、品牌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2. 加大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扶持力度,在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等项目上,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定向采购。 

3. 规范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从业人员、中介人员、管理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机制。 

4.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政府主办的各类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并对优秀剧节目和演职员予以表彰和奖励。搭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沟通交流平台。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重点予以扶持。 

5. 积极推荐有特色高水准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省市级演出活动,开拓演出市场。 

  

(四)构建体系完备、保护有效、利用合理的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单体保护和整体保护、研究性保护和利用性保护并重,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升科技保护水平,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成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区域。 

——构筑层级合理、比例均衡、种类完善的文化遗产构成体系。 

以亭旁起义旧址和“三门石窗艺术”为重点,持续推进国家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努力实现重大突破。加大对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名录)申报力度,力争我县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名录)总数在全市位居前列。积极推动县政府及时公布新的县级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名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坚持申报和管理并重,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方法,完善管理,推动文化遗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9 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申报管理计划 

1.推进亭旁起义旧址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仙岩洞文信国公大忠祠、罗适墓为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进“三门石窗艺术”等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 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达60处,文保点60处。 

3. 争取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名录达到1项,省级名录15项,市级名录45项,县级名录150项。 

  

——构筑管理科学、技术先进、安全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加强古遗址保护和考古管理,积极做好古村落、古街区保护工作,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培育主体多元、布局合理、层次科学、种类完备的博物馆网络体系,不断推出精品展览,打造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品牌。创新文物保护科技工作机制,推动文物保护科技研究与应用取得新突破。强化安全机制建设,切实提高文化遗产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10 文物保护工程 

1. 重要不可移动文物抢救保护计划。对一批具有突出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抢救修缮,重点实施亭山小学旧址、健跳城所遗址、三门古宗祠群、祁文豹宅院等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争取亭山小学旧址的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100%,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70%。 

2. 博物馆免费开放提升计划。建立和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的绩效评估机制,重点扶持原创性、专题性展览,年均观众达到18000人次。积极推动民办博物馆的发展,浙江启明艺术博物馆建成,对社会免费开放。 

3. 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管理计划。实施馆藏受损珍贵文物的技术保护,完成博物馆馆藏文物的鉴定定级,馆藏三级以上文物建档率达100%,完成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工程。 

4.古籍保护计划。基本完成全县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普查,建立《三门县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县古籍保护、修复古籍历史文献。 

——构筑科学规范、特色鲜明、适度超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抢救性保护,抓紧抢救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且处于濒危状态的文化遗产种类和项目,建立动态性的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做好传承人保护工作,推进各类传承基地建设,促进活态传承。加强文化生态保护,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建设,探索形成文化生态科学合理的保护模式和整体性保护方式。切实加强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或展示中心建设,着力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共享体系。 

  

专栏1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 

1.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计划。制订出台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与管理办法,设立三门县非遗保护成果奖,重点抓好国遗和省遗名录申报工作。培育10个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项目。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计划。继续申报与命名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五年内新认定5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师徒传承、群体传承等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建立省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2个,市级5个。传承教学基地2个,传统节日保护基地1个,生产性方式保护基地1个。 

3.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共享计划。争取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或展示中心。,  

4.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应用计划。完成1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专项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编纂出版《三门县非遗作品集》《三门渔俗》和编制《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地图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证性研究和专门史研究。 

5. 社会征集计划。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普查征集,保护利用,弘扬民族民间优秀文化。 

  

——构筑保护为先、符合规律、多元创新的文化遗产开发应用体系。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更好地体现文化遗产的教育、科研和经济功能,使文化遗产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百姓生产生活。把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与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宝贵资源,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打造知名文化品牌,提高衍生产品和配套服务质量,使文化遗产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把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与弘扬传统文化、传播先进文化相结合,使广大群众增长知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升华情怀。把保护、利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结合起来,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通过丰富的展品、高品位的展览和精彩的展演等形式,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办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使“文化遗产日”真正成为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展示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重要平台。 

(五)大力建设结构合理、梯次清晰、门类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全面推进文化人才工程,有效落实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推进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利用,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营造以人为本、和谐公平的人才发展环境。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以优化人才素质、改善人才结构、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益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针对文化行业急需紧缺人才情况,分层次、有计划地引进一批本领域学术专家、领军人才和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鼓励以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特岗特聘等多种方式集聚人才,建立开放有序与柔刚并举的人才流动机制。大力宣传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及其成果,建立人才联系、宣传工作机制。 

——形成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文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以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不同分工为基础,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为重点,事业单位人员以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人才薪酬体系,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建立契合需求、富有特色的艺术教育与人才培训体系。大力加强艺术教育,提升艺术教育水平,逐步建立多元化办学格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艺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新体系。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培养运行机制,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全方位培训体系。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文化人才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素质。根据按需施训的原则,突出重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课堂授课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县内与县外相结合,有计划、分级分类地对文化系统人才进行培训、轮训。注重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专栏12 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1.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计划。深入实施文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教育,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构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体系,组织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建立优秀文化人才信息库和名家工作室。 

2.青年文艺人才培养计划。高质量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计划。举行青年艺术人才专场展览、演出等多形式的培养项目,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推出10名优秀青年创作、表演人才。 

3. 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人员配备,在县城发展社区文化指导员,在农村发展文化管理员,逐步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人员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每年组织培训重点农村社会文化骨干200人次;力争实现建有1支以上的农(居)民业余文化活动队伍的行政村(社区)比例达85%。 

4. 文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文化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加大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争取培育1—2个文化创新团队,重点打造能够突破核心技术、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文化产业创新团队。 

5 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各级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分级负责的培训体系,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乡镇文化站人员轮训一遍;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积极推进非遗保护社团建设。 

6. 党政干部能力建设培训计划。加强文化系统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指导文化建设发展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文化行政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岗位履职能力;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领导组织机构,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与其他结合等方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为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研究制定文化发展目标考核测评体系。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工作,研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考评标准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基础研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艺术创作评价机制,改革和完善艺术评价,发挥优秀艺术作品和优秀艺术人才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加强干部文化素养培育,提高广大干部的文化自觉。加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行业协会建设,形成文化建设合力。普及文化共享理念,提升公民文化素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文化投入 

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力度。完善文化投入专项资金制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做到“两个高于”,即文化投入的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时期。设立县级文化专项资金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征集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和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资金扶持力度,落实财政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 

改革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方式。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向基层、农村的倾斜力度,促进城乡和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对一些公共文化产品、服务项目、文化活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文化活动项目的立项、申报、评估制度,建立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的绩效评估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创新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面向全社会,扶持民间优秀的文艺创作团体和个人。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土地使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用地等方面的支持。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有关政策,研究制定中办国办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完善公益捐赠和赞助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通过冠名、建立基金、捐款捐物等形式,资助文化建设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营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探索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鼓励吸收民间资本参与为主要方式的投资新模式。 

 (三)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进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巩固和发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进一步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微观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按时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和重塑一批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推动艺术创新,解放文化生产力。 

(四)完善文化政策 

健全文化产业政策。争取出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优惠政策,对文化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推动文化产业信用保证制度建设,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健全文化产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升文化企业贷款融资规模。对文化产业用地给予优惠政策,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优先保证文化产业聚集发展用地,优先安排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实验区建设用地。完善价格政策,降低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对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促进公平竞争。 

完善文化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劳动分配、财政税收等政策。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解决转企改制后的养老待遇水平衔接问题。 

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文化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健全执法程序,实现文化执法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