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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3451473X/2015-17920 文号
成文日期2015-03-31 11:18:02 发布机构县人民银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73451473X/2015-1792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人民银行

  • 成文日期:

    2015-03-31 11:18:0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县支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31 00:00 来源:县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县支行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县支行(以下简称“三门县支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全行年度工作要点,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利用行务会等学习传达上级行或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做到领导、认识、组织和人员四到位。组织开展2014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把握公开方向,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实现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在公开内容上,对照《条例》,结合履职情况,公开与公众权益密切相关、便民金融的信息,以及群众关心的工作动态和热点问题;在公开形式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进行公开

(三)完善信息公开认定及保密审查制度。对履职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及三门县支行制定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做好保密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在保持之前各类信息持续公开的基础上,2014年,三门县支行通过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主要包括计划总结、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方面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通过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重点发布需要让社会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及中心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和信息。二是设立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项目、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贷款卡核发项目等相应服务专柜,实行集中办公,提供业务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三门县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门县支行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三门县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4年度,三门县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三门县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有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主动、及时公开意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充实规范公开事项和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向及工作要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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