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三门县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情况概述
2014年,三门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和实施部门,开辟了局办公室1个公共查阅点,落实专人负责审查、公开工作。目前此项工作确保做到组织有力,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日志,并制定信息发布安全措施。在日常信息管理工作中,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充分发挥局门户(http://www.smpf.gov.cn)和“中国三门”门户的作用,及时更新并公布各类信息。截至2014年底,我局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公开101条。(其中,机构信息7条、政策文件10条、工作信息67条、人事信息9条、办事指南8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制度待进一步完善。2015年,我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应用,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创新精神,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