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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3451473X/2015-17713 文号
成文日期2015-03-16 15:13:00 发布机构县人民银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73451473X/2015-1771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人民银行

  • 成文日期:

    2015-03-16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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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

2014-09-16 00:00 来源:县人民银行浏览次数:

    继去年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等9省(市)试点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今年329日起,分批次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示范批次范围将逐步公开,浙江、天津、新疆是在此次首批开展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服务地区。也就是说,现在身份证号33开头的浙江省市民可以登录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即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站:https://),自主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目前,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和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选择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证没有通过,属于正常情况,个人可以采用数据证书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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