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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3076809443/2015-17174 文号
成文日期2015-07-06 16:59:27 发布机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3076809443/2015-1717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07-06 16:59:2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工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03-05 00:00 来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2013年三门县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以公开政府权力清单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10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要求,2013年县工商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负责人主抓、各部门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各业务线配备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二)优化构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做强县工商局阳光工程网站,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方便公众快捷查找所需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发布规范,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即时性;强化网站硬件设备和网络宽带支撑,为公众提供更好的访问服务。(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注重政府信息发布的社会宣传效应,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开展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以公开政府权力清单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县工商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本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予以公开:一是门户网站。依托县工商局阳光工程网站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类政府信息,社会公众通过访问就可方便获知各类相关政府信息。将清理出来的557项权力全部公布在县工商局阳光工程网,方便群众查询。2013年,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共计21179条。二是信息公开查询点。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配备电子触摸屏和电脑终端,方便公众查阅各类信息。在县局档案室、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四个工商所(分局)设立信息公开点,方便办事群众就近、就便查询各类政府信息。三是政务公开栏。通过设置在局注册大厅门口的公开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和行政公告、公示等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四是公众媒体。通过实务公示等载体,利用三门电视台、三门新闻网等大众媒体向公众传递工商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各方面工作成果。五是网络平台。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5条,三门县工商局阳光工程网主动公布信息1000余条。顺应当前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拓展工商部门与公众的互动渠道,官方政务微博“三门工商”收听量超580多,发布信息582条,实现工商信息的网络媒体及时公开。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

    今年以来,通过组织315宣传活动1次、深入经营者中走访座谈9次、举办培训班2期等方式,加大对新修订的《商标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力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工商业务的特点,我局对在注册企业的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二楼档案室,由档案室具体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对其他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四个工商所(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派出机构综合室。县局档案室、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四个工商所(分局)查询点的受理点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3125人次,均为当面申请,我局已全部出具答复意见。上述公开信息主要涉及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章程、验资报告、住所使用证明、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许可证明或者批准文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

    2013年,本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

2014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的相关部署,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企业注册登记、工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做好重要法规政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渠道、时间以及发布格式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是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强化县工商局阳光工程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功能,优化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即时传播优势,积极打造新型互动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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