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三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4月份,县委、县政府在省级工业园区—浙江三门工业园区、滨海新城、铁路站场、大湖塘新区这四个区块基础上组建三门经济开发区,作为三门主攻沿海开发,建设海洋经济产业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为加强对新组建的开发区的管理开发,成立三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差异开发、整合发展。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00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19号)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开发区始终高度重视,由开发区党工委统一领导,并确定一名党工委班子成员主管,办公室具体落实并综合协调。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研究部署,深入指导,提供必要的财物,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分管领导和责任办局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把全部内容落实到人,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制定了《三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三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工作各项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政府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机构信息15条,决策信息8条,工作信息102条,人事信息13条,财政信息1条,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主要抓好了几项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进一步丰富政府网站和其他公开平台的内容,增加政策分析内容。二是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明确责任,优化流程,各个环节人员密切合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高效运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逐渐提高。三是继续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陆续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鼓励和支持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三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