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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3076809443/2015-17163 文号/
成文日期2015-04-01 09:43:25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3076809443/2015-1716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04-01 09:43:2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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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11年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1-25 00:0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待改进方面等几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起,至20111231止。

    一、概述

   2011年,三门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原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制定了《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下简称《目录与指南》),并按照《目录与指南》的体系框架,由近及远地梳理了近年以来的主要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工作如下。

(一)在局档案室和办公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二)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

(四)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所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据统计,201111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来访查询62人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为当面申请查询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执法依据与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救济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管理、廉政建设、举报投诉、统计报告、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13大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中有以下特点:

   (一)双重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工商系统工作实际,重新在注册大厅制作了各项工作流程图、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配备电子触摸屏,公开涉及企业登记、消费警示、执法维权等多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确保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在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按照《条例》要求,在档案室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在公开过程中,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我局开通投诉监督电话、设立网上投诉信箱,并落实专人处理,实行限时办结并定期通报。还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暗访,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监督卡和监督意见表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接受群众咨询问答615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社会化链接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为更好地贴近群众,让群众更多了解工商工作,我局还充分调动系统力量通过开展社会化活动更好宣传工商,服务企业与群众。一是组织开展“工商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走进工商所,走进注册大厅,走进检测现场,走进12315指挥中心,接受监督,了解工商。二是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发挥工商在特殊时期的特殊作为,积极研究和制定帮助企业脱困解难、促进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帮扶举措。并开展向辖区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去年共有6名科所队长、8名重点岗位执法人员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工商业务的特点,我局对在注册企业的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二楼档案室,由档案室具体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对其他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

2011年度我局共当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56件,其中查询企业基本信息346件,每件信息均及时出具答复意见;从申请主体来看,法院申请占2%,律师申请占4%,企业和个人占94%。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人普遍关注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情况、年检、验照结果等信息,因为这些信息不仅能反映企业的设立状态,还能反映企业的构成和运行情况,与企业、公众权益密切相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省物价局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暂缺。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待改进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但限于工作人员配备、人事变动和业务水平能力,还离《条例》要求、离群众要求有一定距离。

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我局基本形成以“一网一室一厅”(政府信息公开网、档案室、注册大厅)为主、适当借助媒体力量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对于掌握现代网络技术的群众来说比较便利,对于依赖传统宣传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群众来说则显不足。依据《条例》对“政府信息”及“公开”的定义,我局将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加强本局网站信息的更新频率,充分利用机关大楼与注册大厅的公告栏、宣传册,让公众更加及时方便地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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