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以来,三门县公安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开展“阳光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三门县公安局现公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阅乾同志分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干部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为责任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度,县公安局以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契机,制定了《三门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阳光执法”工作实施意见》,采用多种手段,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公开、及时便民、长期坚持”为原则,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一)网络公开。今年以来,县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布(修改)政府信息共计171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其中领导成员信息9条、人事任免9个,政策文件46条,政务动态69条。
(二)媒体公开。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4.5”恶性交通事故,及时客观发布事实,有效稳定了公众的情绪。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对“世博安保工作”、“酒后驾驶整治”、“治安乱点整治”等工作动态和管理措施进行公开,使辖区群众及时熟知办事程序,了解治安动态。
(三)电子化公开。今年,我局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县7个派出所的群众等候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LED显示屏,在办证中心、交警大队等单位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屏。各派出所通过LED显示屏公开警务工作信息。同时县局以珠岙所为试点,试行了执法办案“十公开”:包括受立案公开、发破案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办案流程公开、主办民警公开、鉴定结论公开、查处结果公开、执法监督公开、纠纷调解公开、预警信息与防范措施公开。
(四)手册公开。今年以来,由县局统一设计了《警务公开手册》、《公安机关接受举报奖励办法》、《户籍业务办理手册及收费指南》、《公安机关办理入沪通行证指南》、《临时居住证办理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公开小册子,通过在各单位设立“公共查阅室”、开展街头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放,公开执法办案制度、业务办理程序,供群众查询、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公安各岗位职责、执法公开内容等。今年我局累计各手册发放数达10万份。
(五)走访公开。县局还通过警民恳谈、爱民天天访、村官进警营等平台,通报近期治安状况、公开案件查处进度,扩大公安工作信息公开范围。今年以来,县局共组织开展警民恳谈工作12次372场,爱民天天访工作发动警力6000余人次,开展村官进警营活动40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情况
2010年度,县局未收到针对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发生泄密及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网络公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四是人员素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阳光执法”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转变公安执法理念,根据要求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及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公开“阳光执法”,确保“最大限度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加快建立“网上公安局”,构建网络公开新平台。通过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紧组织制定项目推进规划,加快“网上公安局”建设步伐,将现实公安警务工作利用网络公开平台进行快捷处理,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
(三)规范公安信息公开行为,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公安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认真梳理,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开公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充实。
(四)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创新学习教育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工作队伍业务素质。同时选拔责任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的同志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完善内部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并通过开展评比评先等手段,提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