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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33102266392452XG/2014-19571 文号
成文日期2014-11-30 12:25:52 发布机构县招办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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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102266392452XG/2014-1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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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招办监督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4-11-30 1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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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心)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08-01-01 00:00 来源:县招办监督管理办公室浏览次数:
三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心)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我单位制定的各项任务,明确各科室的岗位目标和责任,贯彻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单位各科室
二、考核时间: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三、考核目标的施行
1、各考核对象要根据工作责任制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执行,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2、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及时完成或需要对目标内容进行调整的,由考核对象向考评小组提出调整要求,并经主任会议审议决定。
四、考评程序
1、自评:各考核对象结合年度总结,对照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事项的完成情况,形成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提交综合科。
2、考评:考评小组对各科室考核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形成考评意见。
3、综合评定:考评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综合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
1、本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工作目标15分,个性工作目标85分。内部考核奖金按考核分200元/分计算(不包括廉政保证金)。副科长乘以1.1基数,科长乘以1.2基数,招投标中心副职按分管科室得分乘以1.3基数,招管办主任和招投标中心主任按各科室平均分乘以1.4基数。
2、本考核奖金为单位内部考核奖金,奖励对象为在岗和全额享受在岗待遇的公派外出人员和从有关单位借用到本单位上班的正式职工。临时工的奖金由主任会议另行确定。
县招管办(招投标中心)共性工作目标考核(15分)
(1)本年度因廉政建设出现问题或违法违规受到中心以上相关部门处分的每次扣3分。
(2)因工作失误引起行政诉讼并败诉的每起扣3分。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一起扣3分。
(4)全年集中学习无故缺席或无故旷工次数累计达到3次的扣3分。
(5)因贯彻执行领导决策不力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6)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考核一票否决的科室扣3分。
(7)违反招管办“十六条”禁令之一的扣1分/人·次,受到中心以上相关部门处理的每次扣3分。
(8)出现其他不良现象的由考评小组进行酌情扣分。
(9)共性考核扣完15分为限。
附件:1 各科室个性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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