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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33102266392452XG/2014-19572 文号
成文日期2014-11-30 12:25:52 发布机构县招办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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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102266392452XG/2014-1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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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招办监督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4-11-30 1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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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招投标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2007-10-10 00:00 来源:县招办监督管理办公室浏览次数:
三门县招投标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对招投标中心的档案管理,使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档案资料应有的作用,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的档案管理制度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档案的基本内容
1、建设项目招标登记表(项目批复、资金证明、招标方案的确定);
2、标前会议的纪要;
3、招标公告;
4、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
6、评标报告;
7、投诉及处理意见(公示期间);
8、中标通知书;
9、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各科室档案管理的职责及分工
1、交易科
负责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招投标档案的收集整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将档案交于综合科统一归档。
2、采购科
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将档案交于综合科统一归档。
3、督查科
负责对招投标投诉及处理意见档案的收集整理,在投诉处理结束后交于综合科统一归档。
4、综合科
负责对各类招投标档案、投诉及处理情况档案的统一整理归档。
三、档案备查及考核制度
    中心每年将对归档的档案进行抽查,检查档案是否符合要求,抽查结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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